根據文件顯示,Epstein 於 2014 年向 Coinbase 投資了約 325 萬美元,在該交易所仍是快速成長的新創公司而非全球加密貨幣巨頭時,收購了約 195,910 股 C 輪股份。發布的內部通信顯示,幾年後,隨著 Coinbase 估值飆升,討論了針對部分持股的收購提案。
在一封電子郵件中,Blockchain Capital 聯合創辦人 Bradford Stephens 據稱提議基於暗示數十億美元公司的估值,購買 Epstein 所持 Coinbase 股份的 50%。該提案將使原始投資的一半價值約為 1,500 萬美元,相比之下,全部持股的成本基礎約為 300 萬美元。這些電子郵件往來專注於估值機制和股票定價,而非任何營運參與。
重要的是,文件並未顯示 Coinbase 的領導層曾與 Epstein 直接接觸,或在當時知道他是該投資的最終受益所有人。相反,這些資料指向了該時期風險投資交易中常用的中介機構和基金結構。
除了 Coinbase 之外,美國司法部發布的文件還提到了與 Blockstream 相關的重大投資。在披露後,Blockstream 執行長 Adam Back 公開表示該公司與 Epstein 沒有持續或歷史性的財務關係,使公司與任何直接聯繫的暗示保持距離。
這些檔案進一步描繪了 Epstein 作為加密貨幣領域積極觀察者的形象。發布中引用的電子郵件顯示,他參與了關於 Bitcoin 在金融系統中潛在角色的私人討論,同時對包括 Ripple 和 Stellar 在內的多個區塊鏈專案表示懷疑。
在後續通信中,據報導 Epstein 試圖推銷他自己的數位貨幣理念,儘管沒有證據表明這些努力獲得了進展。
披露的訊息之一還提到了 Michael Saylor,突顯了 Epstein 如何追蹤後來透過 Strategy 等公司成為 Bitcoin 積極倡導者的有影響力人物。
整體而言,美國司法部檔案強調了 Epstein 對加密貨幣的早期且令人驚訝的深入興趣,但並未顯示與主要加密貨幣公司的直接營運參與。對於被提名的公司,這些披露似乎集中在歷史資本流動和周邊興趣上,而非積極的關係或高管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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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Epstein 檔案揭露對加密貨幣交易所 Coinbase 的早期押注 首次發表於 Coindo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