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小組於週三認定針對小費迪南德·R·馬可仕總統的彈劾訴訟缺乏依據,這一結果在議會中廣泛預期國會小組於週三認定針對小費迪南德·R·馬可仕總統的彈劾訴訟缺乏依據,這一結果在議會中廣泛預期

眾議院小組駁回針對馬可仕的彈劾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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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三,一個國會小組裁定針對總統小費迪南德·R·馬可仕的彈劾訴狀缺乏依據,這一結果在由其盟友主導的議會中被廣泛預期。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投票駁回了指控馬可仕先生在與政府基礎設施項目相關的數十億披索貪腐醜聞中扮演角色的訴狀,將建議由318名成員組成的立法機構也駁回這些指控。

42名立法者認為第一項訴狀在形式上不充分,而只有7名投票贊成第二項訴狀充分,對比39名國會議員反對,這阻止了罷免指控推進到涉及總統、申訴人及其證人的完整聽證會。

「彈劾理由是充分的。所以很明顯,委員會似乎決心僅在這個階段就扼殺這些訴狀,」支持針對馬可仕先生其中一項訴狀的政黨名單眾議員安東尼奧·L·蒂尼奧在投票後告訴記者。

儘管委員會駁回了指控,馬可仕先生仍面臨被彈劾的風險,因為其裁定仍必須在眾議院全體會議前進行審議。然而,機率仍然很低,因為推翻該機構的裁決將需要106票,即三分之一的立法者支持。

委員會在對訴狀進行實質審理的第二天幾個小時後決定宣布訴狀實質內容不充分,立法者們壓倒性地認為針對馬可仕先生的指控根據憲法不構成可彈劾罪行。

「這些指控不是事實陳述,」聖胡安眾議員伊莎貝爾·瑪麗亞·J·薩莫拉告訴小組。「所寫的內容很多都只是推測或來自道聽途說的臆測⋯⋯只是為了將總統與指控聯繫起來。」

這些訴狀試圖證明馬可仕先生通過收受回扣從基礎設施項目中獲益,並通過國會選區的預算分配公式將腐敗制度化。

總體而言,這些罷免訴狀指控馬可仕先生貪腐、違反憲法和背叛公眾信任——這是1987年憲法規定的五項彈劾理由中的三項,另外兩項是賄賂和其他重罪。

「說總統辦公室已成為犯罪企業的指揮中心不僅毫無根據,而且只是戲劇性的修辭,」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副主席薩莫拉女士說。– Kenneth Christiane L. Basil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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