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已實施MiCA作為一個完全運作且可通行的加密貨幣許可制度。相比之下,英國正在傳統金融服務法律框架下建構一個分階段、由FCA主導的架構。對於加密貨幣提供商、商家和監管機構而言,理解這些結構性差異對於跨境策略、許可和風險管理至關重要。
MiCA(加密資產市場監管)在整個歐盟建立了全面的監管框架。
誰必須獲得許可?
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CASPs),包括:
授權流程:
資本要求:
時間表:
MiCA引入了加密貨幣市場濫用框架:
然而,歐盟加密貨幣MAR制度比傳統證券MAR略為寬鬆。
英國目前運作兩階段監管結構:
加密貨幣公司必須根據AML法規向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CA)註冊才能合法運營。
這不是全面授權,而是遵守:
FCA已拒絕了高比例的申請人,展現了嚴格的監管審查。
英國政府正在金融服務與市場法(FSMA)下實施更廣泛的制度。
可能需要授權的活動:
這將把加密貨幣公司轉變為FCA授權的金融服務實體。
| 特徵 | 歐盟(MiCA) | 英國(FSMA制度) |
|---|---|---|
| 法律結構 | 歐盟法規 | 國內金融服務法 |
| 通行 | 是(歐盟範圍) | 無歐盟通行證;僅限英國 |
| 穩定幣 | ART/EMT制度 | 穩定幣被視為支付工具;系統性重點 |
| 市場濫用 | 專門的加密貨幣MAR | 可能更接近傳統金融MAR |
| 範圍 | CASPs + 發行人 | 可能更廣,包括借貸/質押 |
| 時間表 | 現行 | 完整制度約2027年 |
在兩個司法管轄區運營的提供商必須準備:
英國刻意不複製MiCA。相反,它正將加密貨幣嵌入傳統金融監管架構。
這可能導致:
歐盟模式優先考慮協調與通行。
英國模式優先考慮監管控制和融入主流金融監管。
雖然目標一致(消費者保護、市場誠信),但執行方式不同。
目前MiCA與英國框架之間沒有監管等效制度。
因此跨境加密貨幣活動需要平行的合規架構。
歐盟透過MiCA提供監管清晰度,但有嚴格的篩選和資本要求。
英國提供分階段融入傳統金融監管,可能涵蓋更廣泛的活動。
加密貨幣提供商現在必須作為受監管的金融機構運營—而非實驗性技術平台。
歐洲和英國的輕觸式加密貨幣監管時代已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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